制售发霉西梅公司被罚近50万 问题产品已下架召回
2024年12月6日,媒体报道了杭州一食品公司涉嫌制售发霉西梅的情况。12月23日,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,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在官网公示。涉事企业负责人称已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停产整顿,相关问题产品已下架并召回,并反思食品安全管理上的不足。
生产车间内,西梅制品被放置在地上。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详情”,涉事企业在2024年9月18日至9月26日期间,将有霉斑的鲜蒸西梅清洗、晾晒、摊凉后生产成规格为500g/罐的产品,并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。这些鲜蒸西梅未在出厂前进行检验,且生产工艺流程中没有清洗、晾晒、摊凉的工艺,清洗场所、晾晒场所、部分摊凉场所均非生产车间,员工也存在未戴口罩进行食品生产的行为。这些鲜蒸西梅保质期内发生了生虫和胀包现象,并存在霉斑。企业共生产了2526罐,销售2339罐,货值金额为32866.5元,违法所得8213元。依据相关法规,涉事企业被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8213元,没收117罐鲜蒸西梅和11.16kg鲜蒸西梅原料,并罚款492997.5元(货值金额的15倍)。
针对处罚结果,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,所有问题产品已下架并召回。企业确实在生产流程上有不规范之处,经过停产整顿和主管部门复查,目前已通过整改,工厂已经复工。负责人强调,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,企业已优化生产流程,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。
执业律师聂炜昌认为,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有理有据,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。厂家的违法行为包括生产经营霉变生虫的食物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对于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违法行为,应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选择货值金额15倍进行处罚,符合行政法规定的比例原则和合理性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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